《河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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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2025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以下简称“136号文”),提出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要求各地在2025年底前制定并实施具体方案。按照136号文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河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是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明确2026年1月1日起,省内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
二是配套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对2025年6月1日前投产的存量项目,落实国家妥善衔接现行政策的要求,明确机制电价为我省新能源现行上网电价、即我省煤电基准价。其中,扶贫光伏、380伏及以下并网的低压分布式光伏项目全部上网电量纳入机制;风电、集中式光伏、10(6)千伏及以上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80%的上网电量纳入机制。项目纳入机制后执行期限按剩余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折算对应年限与投产满20年较早者确定。
对2025年6月1日后投产的增量项目,建立竞价工作机制,允许省内增量新能源项目自愿参加、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获取项目机制电量、竞价形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项目纳入机制执行期限在每次竞价公告中予以明确。
三是完善适应新能源市场化改革的市场规则。健全完善电力现货市场、中长期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等交易规则和代理购电机制。
四是健全适应新能源市场化改革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电价监测评估、发电机组成本调查、发电侧容量补偿、零售价格传导等保障机制。
三、《实施方案》对新能源企业和用户有何影响?
一是引导新能源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为新能源入市后上网电价波动带来的收益风险提供了政策性保障,稳定存量项目收益和增量项目预期,同时引导项目投资主体在规划建设阶段选择先进技术、有效控制成本,减少资源浪费,避免无序竞争。
二是终端用户电价基本稳定。居民、农业用户仍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改革对其电价水平没有任何影响。工商业用户电价经静态估算,在方案实施首年将基本保持平稳,后续将随我省电力供需、新能源发展等情况波动。
原文链接:http://fgw.henan.gov.cn/2025/10-11/32342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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