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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区勘察设计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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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建(消)发〔2025〕10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勘察设计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勘察设计行业实际情况,现就加强勘察设计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合法律法规,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各勘察设计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企业运营安全、规范。重点包括: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同时,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规范勘察设计作业流程,杜绝违规操作。

  (二)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制度。企业应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勘察设计企业内部质量管理细则,明确勘察设计各环节的质量控制要求,确保勘察设计成果符合标准规范。建立质量检查机制,定期对项目进行质量抽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

  (三)内部培训制度。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技术标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专业能力。培训内容应紧密结合实际工作需求,确保培训效果落到实处。

  二、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

  各勘察设计单位应自觉承担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落实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和奖励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和报告事故隐患,做到人人尽职、个个履责。重点包括:

  (一)隐患报告机制。企业应设立企业内部事故隐患报告渠道,如热线电话、邮箱或内部管理系统,确保员工能够便捷、及时地报告隐患。对报告的隐患,企业应及时核实并采取整改措施。

  (二)隐患整改机制。对员工报告的隐患,企业应组织专人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隐患彻底消除。同时,建立隐患整改台账,记录隐患发现、整改和验收的全过程。

  (三)奖励机制。对及时发现和报告事故隐患的员工,企业应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营造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奖励标准应公开透明,激励员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工作。

  (四)强化标准学习宣贯。企业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知识培训,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从业人员深入学习,并采取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方式,切实提高培训的精准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提高重大事故隐患辨识排查能力。

  三、加强培训,提升技术能力

  各勘察设计企业要聚焦提升工程设计品质和技术人员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运用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组织从业人员参加住建部“工程设计大讲堂”培训,参加各级住建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开展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包括:

  (一)培训内容。重点学习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等,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安全生产相关内容,不断提升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水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培训内容应紧密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确保学以致用。

  (二)培训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安排培训时间,确保技术人员能够全程参与。企业应鼓励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培训,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三)培训考核。企业内部建立培训考核机制,对参加培训的从业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落到实处。考核结果应作为从业人员职称评定和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激励从业人员不断提升自身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高度重视勘察设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监管执法。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对勘察设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安全生产培训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贯彻落实情况,对管理不规范或未开展的企业,要依法依规处理。

  (三)推动企业建立健全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事故隐患自查自改、闭环整改。

  (四)及时总结推广。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及时总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在辖区内推广,推动勘察设计行业整体水平提升。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s://jst.nx.gov.cn/zwgk/zcwjk/gzwj/202510/t20251011_5050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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