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出新政 购房首付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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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推出住房公积金新政,围绕“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的目标,推出两大惠民举措,支持缴存人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减轻购房资金压力,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助力建设宜居广州。新政自9月28日起实施。
首付款提取范围扩大,购房减负更轻松。继去年出台预售商品房可提首付款后,现在缴存人及其配偶购买广州行政区域内现售商品住房、存量商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或者共有产权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电梯更新改造可提取,居住升级更舒心。缴存人及其配偶在广州行政区域内为其拥有所有权的住宅实施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家庭分摊费用。
原文链接:http://zfcxjst.gd.gov.cn/zfgl/dtxx/content/post_47800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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